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对教师资格的有效期限做出规定。不属于注册范围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不参加定期注册,今后仍可以使用其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此类人员成为定期注册范围人员后,则需要执行定期注册制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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